保险不是本人可以退吗
不是本人签字,能否要求全额退保?答案是不可以。
我们可以看一个诉讼案列。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和投保人王某是同学关系,张某给王某推销一款重疾险时,王某恰好不在家。于是张某找到王某妻子取得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保单上面签名。该保险每年缴费2000元,累计要交20年,保障期限是终身。当王某回家时,张某把保险合同和保险法发票一并交给了王某。
王某持续交了6年保费,合计12000元,直到2006年,两人闹僵,关系恶化,王某起诉保险公司,以投保书不是自己亲自签名为由要求全额退保。
那法院怎么判呢?
法院认为:张某代为签名投保后,王某已经取得了保单和发票,视为已经明知张某的代签字行为,另一方面,此后的5年内,王某每年都按时缴纳保费,视为王某追认了张某代签字的行为,合同有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例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2期,第21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2013年就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认为销售存在误导,欺骗等,保险法也是有相关约定的,也有较多因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被监管处罚的案例。但需要举证。
哪些情况可以全部取回?
如果处在犹豫期,基本都能全额取回所有金额。但过了犹豫期中途再想取回,正常情况下只能取回现金价值,损失非常大;不仅取不出全部金额,保险的保障也会消失,取出时一定要慎重。那想取出是否还能全额取回呢?其实如果销售过程中代理人有违规操作的还是有机会全额退保取回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代理人是有代签字行为
销售过程中有返钱或者送礼
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和理赔
代理人有诱导或者误导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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