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中途退保怎么算的
一般情况下,“犹豫期”内退保(自投保人交费合同生效起10日、短期险除外),保险公司是全额退还保险费;
若保险合同生效且过犹豫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退保,这是一种单方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毁约行为,法律特别赋予了保险合同投保人一方提出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退保价值(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保险合同终止。
拓展资料: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在保单生效后,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中,多交的保险费便作为责任准备金“存”在了保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主要用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
这样,当投保人中途退保时,保单的责任准备金被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即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当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
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承保、制保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保险费用开支较大,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
即使投保人在2年后其他任何时候中途退保,虽然保险单现金价值会随交费年期的递增而不断增加,但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满期给付的保险金。
参考资料:
关于保险退保怎么算的流程-太平洋保险
哪些情况可以全部取回?
如果处在犹豫期,基本都能全额取回所有金额。但过了犹豫期中途再想取回,正常情况下只能取回现金价值,损失非常大;不仅取不出全部金额,保险的保障也会消失,取出时一定要慎重。那想取出是否还能全额取回呢?其实如果销售过程中代理人有违规操作的还是有机会全额退保取回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代理人是有代签字行为
销售过程中有返钱或者送礼
销售过程中夸大产品收益和理赔
代理人有诱导或者误导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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